04
2009
11

爱情,是什么东西?

初春的时候写的一篇东西,一直想做成一个电台。 结果,好像经过了许多事情才做好,个中因素就不细说了。 《爱情,是什么东西?》 爱情,是什么东西? 忽然厌倦了关于爱情的缠绵悱恻,期期艾艾的情侬我侬。 吴宗宪说,不要去爱男人,了解就可以,因为男人都是畜生。 不要去了解女人,爱她就可以,因为她们都是神经病。 吴宗宪说男人是畜生,或者并不是骂人,只是强调了男人的动物本能。 说女人是神经病,则是用最直接的方式说明了女人变化莫测的情感特质。 以上说法,我认可。 所以,关于爱情,关于男女。 我完全有理由在一个下着雨的夜把文字和音乐搅成一锅糨糊。 第一首歌,放出的是自由乐队的,爱象是昨天。 喜欢的,是这个歌名。 调子在黯淡的吉她声里低落有致,诉说着爱情里的各种存在可能。 有人站在旷野独自呼喊 有人站在心里停滞不前 有人站在原地等着一切再出现 只是一切,都已经走远,像是昨天,像是那昨天。 一个人的喜欢,是低落而简单的。 能够感受得到的美好仿佛都与她有关,蓝天,白云,清风。 揣揣的猜她喜欢的是什么?看她喜欢一本书,听她喜欢的每一首歌。 体会着她当时的心情,很想跟着她的节奏一起走,每一个交集都透着欣喜。 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甚至连她打喷嚏的声音也带着点笨笨的可爱。 她的每一次注视都能够让心跳加速,每一次偶然的相遇都会觉得手足无措。 犹如这首再简单不过的小情歌。 一把纯洁轻柔且又脆又怯的声音,寥寥几句歌词,反复吟唱。 如此这般的爱,结果不外两种。 一是最终被感动,一种就是她越发的逃避你。 就有那么一种人,她爱你,就由得你如何折腾她。 她不爱你,你就再小心翼翼诚惶诚恐也得不到她的钟情。 暗恋是卑微的,也不排除有排除万难最终获得胜利的标本,比如,101次求婚。 倘若你能够怀着可生可死的壮烈勇往直前,最终获得对方的认可。 那恭喜你,万里长征你迈出了光荣的第一步。 爱情的最终结果不外两种,一是分手,二是结婚。 分手理由若干,你愿意相信她还是爱你的,那就有了不得已的一百种理由。 二十一世纪,还有什么不得以不能一起的理由。 这个年代,男人女人择偶完全自由,连父母的意见也沦为参考。 想要在一起有什么困难,不到十块就拿到一纸证书,由不得谁不承认你。 要分手,说到底,也就是不爱,不够爱。 所以,别信那些见鬼的不得已。 理由,不过都是避免尴尬,让这句号画得看似圆满一点。 走到如此,一声轻笑,若你当这是场玩笑,那我也开得起。 再见亦是朋友,非常扯淡的一句话。 再见如何能够是朋友。 相信在分手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是解脱的毕竟是少数。 要么你爱她不爱。 要么她还在爱,你已经不爱了。 在一起的时候说,我爱你。 分手了成为朋友说,最近,好吗? 不定还要眼睁睁的看着对方结婚生子。 还有甚者,发一请贴,我结婚了。 难不成在你婚礼上唱,你的婚礼是我的葬礼? 分手了,至好不过就是一别永远。 阳关道,独木桥,各不相干。 干净利落的退出各自的生活。 不必挽留,不要问原因,她要离开了已经成为结果。 输了就让自己输得利落点,这世界除了女的就是男的,凭什么非谁不可? 这人那,不管什么时候,都该大气自信才是上策。 张简——《单纯的面孔》 光看歌名就很喜欢,喜欢简单安静的女人。 她唱到,也许每个人都想要更多,永远都不足够。 爱情没有了,做个朋友也罢。 扯淡……。 有时候会觉得,烦恼就是想出来的。 然后篡改一句名言,世界上本无烦恼,想得多了,烦恼就出来了。 连杜尚都说,人生在世,没有什么是重要的。 重新开始,很多恋人分开以后都不同程度的有这样的期待。 有时候觉得,爱情这一条路,象看一本书。 怎么能够在放弃了或者看了多年以后再重新拾起来看? 或者可以给自己这么一个理由,历尽千帆以后才知最初的可贵。 但在缺失对方的那些岁月,拿什么去补满? 没有什么好菜,热了再吃的第二回,还保持色香味俱全。 不是什么错都可以改正并以大团圆结束的。 不要试图相信有痴心数年如一日的人,还在等,可能只是没有遇到更好的。 既然当初选择了那一声裂帛,又何苦回头来抓这一抹余温呢? 喜欢琥珀。 它所凝聚的,是最美那瞬间。 非要挖开了继续,里头也不过是一只死了的虫子。 永远,不能复生。 喜欢黄磊,一直很喜欢。 歌唱得不是很好,声线也不见得很棒。 或者,象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男主角爱上一个丑女孩儿。 她说,我就是爱你的红头发,爱你的雀斑。 黄磊的这首重新开始,在缓缓的音乐声中,安静平和的诉说一个故事。 没有大起大落的跌宕起伏,在一个影院里洋溢的是一个人幽暗的寂寞。 歌词的最后几句写得绵长回味,让我们重新开始,这一句给我希望的台词 哽在我心底满纸的情思,都在灯亮人散之后,剩下保重两个字。 一直很讨厌保重这两个字,总觉象一杯没烧开的温水,寡淡中透着虚伪。 不过,在感情这种事件里,这两字做为结束语倒是至好不过,慰人慰己。 爱与恨是双生子。 刻骨的恨里必然包含了不能遗忘的爱。 有一种爱情。 还没有走到终点的时候,就有人要中途退场。 任何原因都不重要了,结果就是,她要离开了。 那些所有的誓言统统作废,她不想在和你一起走下去了。 你呐呐的挽留,她冷漠的离开。 留下你一个人孤单的走在曾经计划的花好月圆里。 一个人的夜,想起那些曾经。 空荡荡的房间里,听到自己在说话。 要么恨,恨到终身铭记。 要么,原谅,并且遗忘。 恋爱是一种情绪,喜欢在恋爱中从容,在失恋中大度的人。 张玉华的原谅,歌词还是有哀怨的成份,只有一句打动了我。 我试着恨你,却想起你的笑容。 某时,原谅,并不是一种表现给她人看的态度,也非一种掩饰。 那该是一种淡定的退出。 看完了消失的美丽蔷薇泡沫,就该拍拍手,默念一二三,转身走人。 东京爱情故事里,喜欢赤名莉香的每一次微笑着转身,没有一丝的阴霾。 喜欢一句话,哪怕对自己的一点小小的控制,也会使人变得坚强起来。 即便是背影,也不该让对方看到你的脆弱。 帖子的最后,想起的是四书里有个典故: 楚庄王得一美貌的爱妃,恩宠有加。 一次爱妃吃得一个桃子,十分香甜,于是就将那剩余的半个递给楚庄王。 楚王想:她吃得香甜自己舍不得便分给我吃, 这份情意足见诚挚。 一次爱妃母亲生病,一时找不到车撵,她上龙撵急匆匆去探母。 楚王想:她多么孝顺,为了见母亲,冒着杀头的危险乘龙撵,将生命置之度外的女人绝对是情深意重女子。 还有一次是楚国大摆庆功宴时,一个护国将军酒后失德,轻薄了妃子。 事后妃子并没有计较,反而要楚王以军国栋梁为重。 楚王想:如此顾大体识大局,处处为她设想的女子是上天赐她的。 直到下一个更美貌的新妃子出现。 楚王突然觉得那个曾经世上绝无仅有的好女子是那么的恶毒:她吃剩下的半个桃子给一国之君的她吃! 她目中无人的乘龙撵!她居然那么不守妇道,给自己扣绿帽子!于是便杀了那个妃子。 此时彼时,同样的事件,不同的仅仅是之前爱,之后不爱。 也许,爱情就是一种自私的自圆其说。 爱你,可以为这爱找到一百种理由。 不爱,也可以为这不爱找出一百个借口。 无非,也只是厌倦罢了。 极是害怕那种面对爱人变心还要歇斯底里去找借口要理由的人。 非非的逼了她说出让你寒心的话,把你仅仅剩下的尊严践踏于地才会偃旗息鼓。 何苦来,爱一个人,你比她爱得更多,更深,你就输了大半。 她已变心,纵然你把心肝掏出,只怕,她还嫌弃你血腥。 走到末路,唯有,愿赌服输。 很多年前听到到这首蔡健雅的《纪念》,MTV里是大团大团的墨绿以及低沉的黑色。 调子很安静,一脸长发的她眉目淡然的唱着,那曾深爱过的人 ,早在告别的那天 ,已消失在这个世界 。 爱情,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情。 其中一个人离开了,那些所有经历过往,都只是属于自己曾经拥有过的纪念。 写到这里,歌完了,雨停了,夜深了。 原谅我说半天也没说明白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 嗯?它不是一个东西。 嗯,确实,它确实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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